邹政字〔2008〕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全市上下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市先后被授予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山东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济宁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市等荣誉称号。为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关系全局。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我市是食品生产、消费大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既是各级各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义不容辞的职责。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平安邹城、和谐邹城建设的现实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明责任,狠抓落实,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 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活动,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消费意识等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有关企业的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评议考核,加大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现。二要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市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要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引导督促每个镇街至少建成一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质监部门要以整顿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市财办和工商部门要以整体提升食品市场规范化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加快“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提高生猪进点屠宰率;市卫生局要以预防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和监管,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要突出抓好重点食品产业群和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规范提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三要积极培植亮点。各镇街要注重培养典型,在种植、养殖、水产、食品生产、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小食杂店、饭店、食堂等10个方面都要至少培养1个以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工作点。四要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评价2005年以来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抓好企业信用等级的上档升级,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升全行业信用水平,努力构建食品安全信用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三网”建设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三网建设的意见》和济宁市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农村食品药品“三网”建设进程。一要健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要进一步加强镇街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确保人员、场所、职能、设施、制度、经费“六到位”,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承担辖区内的食品监管职能,广泛普及饮食常识,通过对源头、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管来保障农村饮食安全。要调整配齐配强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切实发挥应有作用。二要扩大农村食品供应网。加快改造和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体系,建立质量安全保障、服务方便快捷的农村食品安全供应网络。积极支持商贸龙头企业到农村发展连锁经营店,年内,全部镇街驻地和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连锁店和“食品安全示范店”。三要全面构建食品安全信息网。在镇街食品药品监管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镇街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信息传报、考核奖惩等制度,形成统一规范的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进一步办好邹城市食品安全网,传递信息,交流经验,使之成为对外展示交流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平台。 四、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体系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调度同考核。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强督查考核,推动工作开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顺利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