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半年)
2005年6月30日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上半年,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调度市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确保了全市食品安全。基本状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上半年全市食品安全局势平稳,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配合, 自觉强化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市政府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林业、畜牧、质监、财贸、工商、卫生等8部门和17个镇街签订了《200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邹城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邹城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各镇街全部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两级协调委员会明确了相应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进镇街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框架基本搭建完成。 自2005年1月1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对各镇街食品药品协调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以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为重要手段,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状况调研、 “两节”和“五一”黄金周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大检查。按照上级部署,根据《邹城市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规定,联合质监、工商、卫生、教育、公安6部门分批分环节,对全市奶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我市市场未发现问题奶制品。6月,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农业、林业、工商等8部门和各镇街协调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全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产业状况调查,重点采集了种植业、养殖业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添加剂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数据。 目前,正在汇总各方面数据。6月下旬,组织抽调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5个检查组,采取多种方式,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食堂和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对粮、油、 肉、奶制品和儿童食品等重点食品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排查,近期将公布检查通报。上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980人次,完成了一个镇(看庄镇)农村食;唱安全状况调研,检查食品生产加工、超市、农村集贸市场等涉食企业2519家,检验出不合格食品28份,不合格自备水源、纯净水14份,下发整改意见书430份, 与88家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229件, 下发食品卫生监督意见书50份,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卫生知识培训7248人。 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按照省、济宁市规定要求,市政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养殖、肉类、乳业、饮用纯净水、面粉、餐饮业和食品经营7个行业82家企业进行试点,印发了各试点行业的基础信用标准,对82家企业全部建立健全了试点企业档案和信用管理档案。各试点企业都明确专人负责试点工作、全面提高管理水平、推进诚信主体意识。对试点企业进行了初期评价,对所有参试企业进行了专门检查和排查,摸清了底子,找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对照参试企业基础信用标准对各企业作了初步评价。 6月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民同志到邹城视察工作,并对做好食品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食品执法各部门和各镇街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学习了李民同志讲话,并结合邹城实际,探讨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机制和有效途径。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调研工作,初步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对策。重点抓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严把食品源头污染关,消除食品流通环节隐患,坚持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促进食品经济健康发展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 以自觉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 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产品质量意识和信用意识有所提高, 能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操作, 生产经营条件有所改善,大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较好。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消费信心和安全感有所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全市各方面的积极努力, 我市食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但是,食品安全领域还存在着安全隐患,食品安全局势不容忽视。表现为: 1、部分涉食单位法制意识不强。部分经营业主法制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不能把食品作为特殊商品,不能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条件简陋,设备、设施不完善。中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存在生产经营场所狭小, 以自制设备代替标准设备,设施安装、布局不合乎标准,存在着生产和食品卫生双重隐患。 3、农村集贸市场,街头摊点监管难度较大。农村食品状况令人堪忧,食品生产加工条件简陋、卫生状况较差,多数为家庭作坊式的生产加工,不能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集贸市场、街头摊点数量众多,营业时间、场所不固定,食品用具消毒不彻底或者不能进行消毒操作,监管难度相对较大。 4、假冒伪劣食品时有出现、夏季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大大提高。少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利益驱使下, 目无法纪,从事假劣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食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如上半年检查出假冒“蒙牛”牌牛奶的蒙仔、蒙古、蒙王三个品牌仿冒乳制品260多箱。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市场上各种冷饮品牌繁多,质量不等,夏秋水果、熟食变质的几率增加,不当饮食、食用变质食物引发食物中毒的可能性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