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用械水平,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年中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内容是(一)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进货渠道:药品来源是否合法、有关资质证明及票据是否齐全、台帐记录是否及时、真实等。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二)药品储存条件:药品储存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如温湿度调控、防潮、防鼠等设施)、疫苗是否冷链运输、储存等。(三)人员资质:医疗机构是否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是否每年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四)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医疗机构能否严格实施《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五)非药品冒充药品:主要检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产品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等内容;是否有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检查单位78家,有效规范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