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旅游景区游客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食品安全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以孟府孟庙周边及峄山风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围绕餐饮单位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制度、规范食品制作加工过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资质证明情况,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供餐等环节关键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和餐饮器具清洗消毒、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及从业人员培训体检等内容。 为确保检查效果,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督促旅游区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目标,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责任人员,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检查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目前,已检查旅游区餐饮经营单位31户,提出整改意见50条,限期整改8户,有效保证了广大游客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