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食药管字〔2010〕28号
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管站、教育办公室、教育科,各有关学校(托幼机构): 现将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宁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济食药监食〔2010〕1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明确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抓好这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学校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进一步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具体负责人,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共同组织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将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全程监督整改,对不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三、强化措施,标本兼治 各学校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在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严格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宁市教育局《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