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管站、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5月26日将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和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强履行新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各级各单位要从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适应体制调整和职能变化的要求,正视新的形势和任务,转变思路,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二、严格许可工作
自5月26日起,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新申办和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凡新办或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凡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如布局流程不合理、加工制作和消毒等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条件无保证、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一律不核发许可证。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切实抓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化妆品卫生许可。
三、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餐饮服务环节是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链条”的终端环节,安全隐患较多,风险性较大,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要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把这一项新的职责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责,实施科学监管。要加强对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指导督促建立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加强设施设备的检查;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制度,防范和应急处理食品安全事件;及时掌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通过各种渠道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四、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
要高度重视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明确监管职责,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监督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与预判,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强化日常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对违法违规的企业或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