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季度)
2010年3月31日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10年,市县级机构改革正式启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将面临重大调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环节的监管职能改革即将到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本季度,我市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统一部署,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保障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确保了全市食品安全。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一)我市200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位居济宁市第一名。200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继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果,以食品安全整顿和日常监管为主要手段,以全运会食品安全保障、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活动为重点,落实各项措施,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健康开展。在近期济宁市政府公布的食品安全年度考核结果中,我市得分位居济宁市第一名。 (二)各部门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结合节日特点,突出整顿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春节期间,市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主要环节部门,对全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经营、餐饮消费等重点单位进行了联合检查。各单位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落实应急机制。全市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全市人民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济宁市政府督查组督导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2月3日,济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组来我市督导检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邹城市政府副市长高善东及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陪同检查。高善东向督查组汇报了市政府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督查组查看了各部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有关档案和资料,并对我市辖区内的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食堂、奶站、种植、养殖基地等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督查组对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力,各部门措施到位,成效显著,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四)我市“问题奶粉”排查工作进展顺利。2月1日至10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上级部门和市政府部署,及时动员组织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执法人员,深入含乳企业生产、乳品经营企业以及超市、商场、餐饮等单位进行彻底清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环节乳制品是否经批批检验,是否有完整的进货销售台账记录管理,是否存在国家通报的不合格乳制品或三聚氰胺超标的“黑名单”食品。本次专项行动实行部门负责原则,各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行动目标和时限要求,具体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调度,严格坚持日报告、零报告、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70余人次,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530多处,餐饮单位610多处,未发现2008年遗留的问题奶粉(乳制品)。 (五)市政府深入部署食品药品安全整顿工作。为全面完成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就2010年深入开展整顿工作提出新的要求。2010年的整顿重点任务包括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畜禽屠宰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高风险药械产品、药械生产经营行业、巩固扩大药品使用规范化建设成果等十个方面。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10年食品药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整顿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 (六)食品安全监管面临新的任务和形势。2月6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公布了食品安全委员组成人员名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主任,副总理回良玉和王岐山出任副主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3月4日,卫生部颁布卫生部令第70、71号令,公布了《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来颁布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这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新的部门规章,将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发挥重大作用。
二 本季度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镇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不平衡,信息报送不及时。 2、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尚未到位,监管职能面临新的调整,食品安全个别环节监管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