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食药管字〔2010〕2号
2009年度全市药品质量通报
(2010年2月1日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省、济宁市和本级药品抽验计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质量监督抽验。现将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药品质量状况 2009年度,全市按照抽验计划共完成日常监督性抽验205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43批次,不合格率为20.98%(具体品种见附表)。涉及48家单位,其中药品经营12家,抽样36批,不合格5家8批;医疗机构36家,抽样169批,不合格18家35批。全市共抽取检品116个品种,不合格29个品种,其中中药饮片抽样30个品种66批次,检出不合格18个品种32批次;中成药30个品种41批次,检出不合格1个品种1批次;化学药56个品种98批次,检出不合格10个品种10批次。 二、全市药品质量分析 以抽验单位分类:药品经营单位的抽样不合格率为22.22%,较去年(9.9%)上升了12.32个百分点。使用单位的不合格率为20.71%,较去年(22.8%)下降了2.09个百分点。 以药品种类分类:中药材(饮片)不合格率48.48%,较去年(44.4%)上升了4.08个百分点,占不合格药品的74.42%。中成药不合格率2.44%,较去年(4.9%)下降了2.46个百分点,占不合格药品的2.32%。化学药品不合格率10.2%,较去年(13.9%)下降了3.7个百分点,占不合格药品的23.26%。 以检验项目分类:性状不合格26批,占不合格药品的60.47%,较去年(42.42%)上升了18.05个百分点。检查项的可见异物10批和杂质7批,分别占不合格药品的23.25%和16.28%,其中可见异物较去年(54.55%)下降了31.3个百分点。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中的中药专业人员偏少,经验鉴别知识缺乏,把关不严;二是基层涉药单位未严格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和养护制度;三是由于2009年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原因,引起部分中西药品种需求量增加,造成市场缺口较大,出现了个别经营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现象。 对通报中的不合格药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对涉及单位跟踪检查和抽样检验。
附:2009年度抽样不合格药品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