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济宁市药品使用规范化建设工作安排,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足实际,坚持“五统一”工作做法,全面、科学、高效推进规范化建设。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市已有823家药品使用单位通过现场检查确认,占全部用药单位856家的96%,较省、济宁市局部署,提前一年基本完成药品使用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为全面完成并巩固发展全市药品使用规范化建设成果,2010年,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系列措施,促使规范化建设工作上档升级。一是开展排查,查缺补漏,对未开展药品使用规范化建设的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帮促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目标,确保全面完成药品使用规范化建设任务;二是强化人员培训,开展系列药品使用规范培训会,重点讲解《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药品的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护,使用规范等业务知识;三是开展“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和复验证工作,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抽查,尤其对镇村卫生室(所)药品使用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按照《邹城市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手册》,逐条落实,对擅自降低标准要求的责令改正,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